保险公司为什么不全部理赔(保险公司为什么不全部理赔呢)

赔偿标准 0 51

超速行驶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为什么不全赔?

除非被保险人饮酒驾车、超速驾车、醉酒驾车、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的。——那就可以免除赔偿的责任。

1、一般而言,保险产品会有“责任免除”条款,会把不赔付的情况逐条列明,如“被保险人因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因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不予理赔。”

2、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监会在《关于保险条款中有关违法犯罪行为作为除外责任含义的批复》第三款中有过这样明确的说明:“在保险条款中,如将一般违法行为作为除外责任,应当采用列举方式,如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等;如采用“违法犯罪行为”的表述方式,应理解为仅指故意犯罪行为。”

3、因此,一般的违法行为,保险公司不能以“违法”而拒赔,必须将不赔付的情况列举出来,比如某意外保险就有这样的免责条款:“被保险人饮酒驾车、醉酒驾车、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的。”

4、所以超速对于以上提到这款产品而言,不属于责任免除,如果这款产品的责任免除加上了超速行驶——如“被保险人饮酒驾车、超速驾车、醉酒驾车、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的。”——那就可以免除赔偿的责任。

扩展资料:

1、在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条款中,超速行驶都不是条款所规定的保险公司免责情形,因超速行驶而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仍应该在赔偿限额内进行赔偿。

2、而如果保险公司以当事人系超速行驶为由予以拒赔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来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超速行驶

保险公司为什么不全部理赔(保险公司为什么不全部理赔呢) 第1张

为什么保了险不能全赔

造成不全赔有关的原因:(1)最高赔付限额(2)是否全责(3)出现自费药物(4)出具的单据中存在无效单据(如:无效发票等)(5)合同中规定的其他免赔条款

你说的不怎么详细,这里就理解成你问的是医药费的全赔问题,下面就举个例子来说明下,希望你能看明白:

投保险种:交强险、机动车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50w、车上人员险(驾驶人和乘客)、不计免赔、玻璃破碎险。

因为出了个事故,造成行人受伤,交警认定我是主要责任(70%),现在伤者已经出院,总共花去医药费60000元,其中包括20000左右的丙类药,交强险中的最高赔付限额10000元(假设的,方便计算)。

理赔:首先20000的丙类药肯定不赔,而只能我自己掏腰包,20000×70%=14000是我承担的,其他的行人承担。

扣除20000剩下的40000,除去保险公司肯定会承担的10000,其余30000,保险公司还会赔付30000×70%=21000.其余9000由行人承担。如果是我全责,那么保险公司会全赔扣除自费药剩下的30000。

这里只是个简单的例子,忽略了很多具体因素,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如果险中的最高赔付额是10万,无自费药,出具单据真实有效,即使不是我全责,以上述例子来说,保险公司也会全赔。(这里的全赔是只保险承担所有的医药费,而不是一切责任的全赔,这是两个概念)

所以你的情况可能是,医药费超出了最高赔付限额,而你承担的是主要责任,不是全责,要么就是单据中出现无效单据(这里的无效是指保险公司不支持的,并非法律不认可)。

再有情况打保险公司的全国免费客服电话,找人工,她们能给你客观、真实的解释。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全部理赔吗

解答保险公司不会全部理赔发生交通事故后产生的费用。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在交警划分事故责任大小后,由双方按各自责任大小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为什么买了"全保",出了人伤事故时不能全赔

汽车保险“全保”出了人伤事故时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进行理赔。同时,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还有保额的限制,如果伤者损失高于保额,保险公司的赔偿,不得超过保险限额。

法律分析

发生人伤事故后没能得到保险公司的全额赔款,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1、伤者治疗过程中使用了大量非医保范围内的药物或者治疗,或产生了大量非本次外伤所致的治疗费用,对于这部分费用,保险公司不予理赔。2、伤者的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项目的赔付,没有提供合理合法的依据,或者提供的是虚假的证明材料,保险公司在核实后,按照伤者的实际损失予以赔付,从而导致客户需要自己承担部分损失。3、对于部分损失项目的认定,保险公司是参照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标准来予以认定,而一些伤者往往不顾实际情况提出远远高于相关规定或标准的索赔要求,甚至采取一些极端手段,一些客户为了尽快结案,答应了伤者的无理要求,对于这部分损失,保险公司不会承担。4、保险公司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进行赔付,而客户自行承担了额外的、法律认定责任以外的损失,对于这部分损失,保险公司是不会予以赔付的。5、事故损失超出了保险限额,保险公司只会在保险限额内进行理赔,超出部分费用只能由客户自行承担。6、事故损失超出了承保条款约定的范围,保险公司只会在承保条款约定范围内进行理赔,超出部分费用,只能由客户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